黄石市原副市长信祖国利用职务之便,收受他人财物,省检察院指定荆门市检察院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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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石市原副市长信祖国利用职务之便,收受他人财物,省检察院指定荆门市检察院办理

发布时间:2011/10/1  浏览数: 579 次  浏览字体:[ ]
  

黄石市原副市长信祖国利用职务之便,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3万余元,该案由省检察院指定荆门市检察院办理。昨日,荆门市检察院就此案向荆门中院提起公诉。

因涉嫌受贿罪,信祖国于今年1月11日由省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,同年1月25日决定逮捕。检察机关查明,信祖国在担任原襄樊市樊城区委副书记、区长,阳新县委书记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黄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财共计人民币33万元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
起诉书指控:2004年,某公司董事长洪某在阳新县开发建材市场等项目,时任阳新县委书记信祖国组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专程前去调研,并下发两份会议纪要,要求阳新县税务、工商、电力等部门在税费等问题上给予优惠。2007年7月,洪某经营的一家水泥公司发生3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,黄石市安监局对该公司罚款30万元。洪某找到已调任黄石市副市长的信祖国,请其帮忙少交罚款,信当即跟黄石市安监局负责人打电话要求关照。直至2009年7月,洪某将水泥公司转让前该笔罚款一直未缴,后阳新县安监局仅从买方应向洪某支付的款项中追缴了10万元罚款。为感谢并希望继续得到信祖国的关照,洪某先后送给信祖国5万元。

2005年6月,信祖国的女儿高考分数未达到所填报的第一志愿某大学的调档线。为让女儿被大学录取,同年7月中旬的一天,信祖国找到当时在阳新县筹备成立公司的投资人闻某帮忙。闻某通过关系联系到某大学一负责人,该负责人提出在收取赞助费10万元的前提下可以录取。闻某向信祖国表示愿意替其支付10万元赞助费,并汇款10万元至某大学指定的账户。后某大学将信祖国女儿正式录取。

2009年初,互联网上出现了有关信祖国腐败问题的公开举报,其中就有他人为其女儿上大学向该校支付赞助费的内容。信祖国担心被查处,于2009年2月将100000元现金退还给闻某公司。而闻某也得到了回报:信祖国利用县委书记职务之便,要求县政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,在税费、探矿权价款等方面给予闻的公司相关优惠,为闻某在阳新的投资提供了支持和关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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