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满18岁少女拐卖妇女 甜言蜜语哄骗女人索钱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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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满18岁少女拐卖妇女 甜言蜜语哄骗女人索钱财

发布时间:2011/9/27  浏览数: 521 次  浏览字体:[ ]
      汪婷,别名“小青”,江西人,虽然还未满18岁,却已经在社会上“混”了好多年。

  今年年初,汪婷结识了无业的李天洪和谭洪二。这两人长汪婷十多岁,经常带她出去玩,称会“罩着”她,并让她跟着一起“做生意”。

  所谓的生意,就是拐卖妇女。

  李天洪专门在网上搜寻“猎物”,用甜言蜜语哄骗女人出来,然后将其拐卖。

  今年3月中旬,一名31岁的湖南女子易某被骗。李天洪将她带至义乌,之后就控制了她。

  3月18日,三人找到了买家。汪婷、谭洪二采用威逼、胁迫的手段,将易某带到金华,入住婺城区某宾馆。当天下午,谭洪二就迫不及待地联系了买家周老板,并把易某的照片发给周老板看。不过,周老板嫌易某年纪大,没要。

  一转眼就到了晚上,汪婷离开房间去买夜宵,谭洪二在房间内强奸了易某。

  因为“卖”不出去,汪婷和谭洪二就又想了一招,要求易某打电话给其丈夫,让他汇3500元过来才放人。不过,易某的丈夫没有汇款。

  3月19日凌晨,3人在带易某回义乌时,被金华市公安局出租车治安管理处抓获。

  近日,婺城区法院一审以拐卖妇女罪,判处汪婷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。李天洪和谭洪二另案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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