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(7月14日)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定襄县千万富翁李宝玉被杀害案元凶刘云军,被依法执行死刑。 为了还债和筹集赌资,2006年12月13日晚,刘云军将李宝玉骗至定襄县晋昌路,用事先准备好的电线将李宝玉勒死,抢得16586元现金和48万余元的存折后抛尸,之后又将李的汽车焚烧。2006年12月16日,定襄警方成功破获此案,刘云军被抓获。2007年6月8日,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:判处刘云军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刘云军不服,提出上诉。凶杀案过去整整5年后,7月14日上午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该案元凶刘云军被依法执行死刑。据悉,被害人李宝玉是定襄县知名民营企业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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