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他人肖像用于避孕广告 网易一审被判赔两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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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他人肖像用于避孕广告 网易一审被判赔两万

发布时间:2010/5/11  浏览数: 803 次  浏览字体:[ ]
  

  发现自己的肖像被用于避孕药广告后,王某将网易告上法庭。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受理了这起上诉案。

  王某起诉至一审法院称,自己发现网易网站使用了上述图片后,申请公证处对相关网页进行了证据保全。该信息的发布和传播使自己遭受了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,请求判令网易在其网站上赔礼道歉、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及经济损失等共计10万余元。

  网易辩称,公司对涉案图片的使用经合法授权,并已支付使用费。涉案图片不具有营利性,也没有任何不健康、不合法或涉及淫秽色情的内容,并没有降低王某的社会评价。

  一审法院经审理,判令网易停止使用涉案图片,在网站上赔礼道歉,赔偿王某侵害肖像权、名誉权损失共计2万元后,网易公司不服,提起上诉。   来源:北京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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